多媒体管理制度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硬件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二、网络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负责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任课教师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多媒体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可通过多媒体报修流程处理。

四、未经许可,任课教师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不准擅自改动多媒体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把多媒体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五、多媒体讲台上建议不要摆放粉笔等杂物,应保持多媒体讲台的清洁卫生,严禁用清水冲洗多媒体设备。

六、上课结束请按照要求关闭电源;长期不使用的多媒体设备,要关掉总电源。

七、服务学校管理的其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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